母亲要卖掉现有的住房在别处重新购置新房,我便与母亲写了协议买了她的旧房(房产证的名字是母亲的,父亲已过世),但未过户,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另:我还有一兄一妹,他们都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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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女儿可以购买父母的房子。但是你的情况有所不同。你父亲名下的房子应当属于你父母共有,你父亲已经过世,那么他的一半产权应当发生遗产继承。所以你母亲如果买房子只能卖一半,另一半买卖无效。但是,你说你有一兄一妹,他们都知此事.。意思是他们都同意你母亲卖房。即他们都同意放弃继承。如果你父亲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话,你和你母亲的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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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赵桂琴律师的观点。另:在你一兄一妹放弃继承份额的情况下,协议本身是有效的,过户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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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一兄一妹放弃继承份额的情况下,协议本身是有效的,过户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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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征得兄妹的同意,有他们写放弃继承的协议。这种情况下,整个转让协议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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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