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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日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5000元,合同期为1年,如果乙方未做满一年应赔偿甲方违约损失2000元. 这样的私人合同要求缴纳押金合法吗???如果乙方未做满一年要缴纳违约金吗??押金能要回吗???? 如果合约是无效的,我该向哪个政府部门要求甲方退还押金!?

合同纠纷
2009-04-22 16:20: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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