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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课上收我的课外书,扬言送到系主任那边去

其它综合
2009-04-24 10:24: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继续补充一下我的观点:其一、我认为教师应该以德服人,他收我的书(是从图书馆借的,其他课程的书),根据教育法,第二章,第八条【五】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我认为教师这种行为侵犯了我合法权益,虽然我不清楚是什么权益,至少现在这本书不应该出现在他那,是我借的,我拥有这本书的使用权。其二、他说送到系主任那边去,他考虑到我的感受了吗?他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心里健康!我可以接受他的批评,并且改正,但是他这种教育他人的行为是我不能忍受的!根据教育法第二章,第八条【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他这种行为是对我人格的不尊重!
  • 如果老师在上课看的时候没收并无不妥,交到系主任那里也无违法之处,课堂记录应该遵守,这点常识你都不明白?
  • 补充一下,那个书是从图书馆借的,如果是我自己的书,那他的行为算是侵犯他人财产,但是现在现在书不是我的,他的那种行为算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吗?
  • 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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