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添加的平方情形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法律后果:1、基于当地政策,对于拆迁房屋进行平方优待的情形,也即是超平方补偿或置换的,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基于原拆迁房屋的产权而产生的一种收益,并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资经营行为所产生,也不能看作一种政府赠与行为(赠与是没有基础条件的,也就是不需要以房屋拆迁产权的条件,至于赠与的附加条件【附条件赠与】又是另一回事,比如我赠与你一套房屋,你呢要帮我培训养兰花的技术知识)。2、置换房屋面积大于拆迁平方,应付房屋差价款后所得的,这要分两种情形讨论:A、用个人财产去付差价款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只是个人财产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B、用夫妻共同财产去付差价款的,则超出部分的平方(包括将来的增值)是共同财产,是共同财产的价值形态变化。3、拆迁中考虑到夫妻一方的户口而增加的平方,那么这个情况,所增加的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问题,但如何确定份额,则要看当地政策如何进行户口分配平方的问题,有的如果涉及到其他家庭成员,则更加复杂了,只能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