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油田一名工人,与几个星期前与朋友在夜市吃饭时,被人用啤酒瓶,凳子 等将头部打伤,头部有四处创口,其中两处为不规则创口,报案后,经公检法 法医共同认定为轻伤.现在公安机关只抓获了其中一名案犯,其余均在逃。现在对方家长与我要调解,请问
1.我应该要求那些赔偿 ?
2.如误工费 ,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误工费其适用标准是多少?
3.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怎么要求,有什么标准 /
4.如打不成协议,应如何继续维护我的权利 ?
5.达成协议的话 ,协议中应该有哪些要素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