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1999年12月进入现在的单位工作,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直到2007年才开始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没有缴纳公积金,并于2008年签订了1年的合同,2009年续签1年。现在我想辞职,请问能得到补偿吗?因为有这么多年没有给我们缴纳任何保险也没有签合同,谢谢!而且有同事08年辞职也得到了补偿。如果能得到补缴保险,是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吗?具体是怎么计算金额的,谢谢

劳动纠纷
2009-04-21 15:04: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