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大哥大姐们救人于苦海!下面简单叙述状况:1.董事成员里的几个大股东入股金额实际为多少小股东不知!而且他们所报的资金明显是虚报!2.学校所有的资金运转从不向小股通报,帐也从没查过!3.几个董事成员拼命在学校各项工程上捞钱。4.因为几个董事独行立断已使学校有近100万的资金损失!5.到目前为止只发过一次股息(股东章程规定3个月发一次)工资从没发过!6。殴打提出质疑的小股东!还有很多违规就不一一叙述了各位见多识广,知道在此为所欲为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几个董事是想做什么就做社么,比如用学校的资金来偿还自己的贷款利息等!!本人现在只想拿走自己应的一份退股走人,但问题怎样做才能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拿钱走人呢?(根据目前学校前景和运转状况,还有借鉴其他情况类似的私立学校退股得知:只有以不低于一比一点四退才算合理)。另外所有人的股权证还没办,手里只有当时会计开的盖有学校帐的收据,上面写明是某某人的股金字样!以上就是自己的问题恳请各位不吝帮忙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