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士已婚,和B男子发生了婚外恋,两人一起出去时的消费,都是使用B男子的信用卡刷卡消费,但签单上的签名是A女士的笔迹。后来A女士意识到家庭的重要,就与B男子说要做个了断,B男士一直以威胁的口吻逼迫A女士继续交往,称“你不给我好日子过,我也不会给你好日子过。”可是A女士执意要结束这段错误的行为,想做个了结,于是给了B男子一万元,说以前的帐就此结清,B男子也收下了钱。(没有证据可证明B男子收了钱)
现在B男子恼羞成怒,直接找到了A女士的丈夫,破坏了A女士家庭的和谐。B男子拿着以前的签单不断骚扰A女士,说A女士欠他钱,还说不会给A女士好日子过,要让她在家里和外面的名声全都臭掉,还发短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给A女士。
A女士已到警局备案,警察通知B男子后,B男子变本加厉,说会让A女士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B男子还到A女士的公司,和A女士的同事说A女士这几年吃他的用他的,并说A女士是卖淫的,等等一系列毁坏A女士名声的话。
由于B男子没有动手,警察也无法处理。
关于这件婚外恋引发的恐吓,该如何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