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的一位朋友给别人打架,大约有七八个人追着打他一个人,我的朋友就从一旁边拿了一把水果 *** ,把人给捅伤了两个,都是轻伤,当时大家都进了派出所,第二天,派出所说我朋友属于防卫过当,让他拿了四千元担保金,放他出来了,事情都快过了一个月了,现在派出所又要我朋友赔别人医药费,请问我朋友应不应赔偿,如果他不去理这事,那么派出所有没有权通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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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赔偿,现在关键着伤者情况如何。
专家律师----本网版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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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正当防卫,是为了防止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没有过当,可以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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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