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底通过公司面试,但要交600元培训保证金并签承诺书.出现以下情况600元可返还1培训后与公司推荐的用人单位签约,并满三个月的试用期后还 2培训中发现不适应本岗位 3直至9月份还未有用人单位接收..出现以下情况不还:1培训期间迟到3次 2不服从公司分配.我3月交的钱并签了承诺书.但培训却要4月20号才开始,分配更是要到6月. 我在签字的时候只有我的名字而没有公司的名字.直至今日20号公司才统一签字发下承诺书.我于19号已告知公司不想参加培训..想知道合同是否无效.我可以要回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