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父亲于2007年6月13日因交通事故去世,法院判肇事者赔偿损失6.8万元,但是经双方协商我们同意肇事者分两次赔偿损失总计4.5万元,第一次赔偿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金额为2万元(已给付),第二次赔偿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金额为2.5万元(未付)。在2008年4月30日我们授权委托我的叔叔代收第二笔赔偿款,并在法院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是肇事者于2008年5月5日去找我叔叔私下签订一份协议,内容大致为:“若肇事者在2008年7月15日之前负刑事责任,则第二笔赔偿款就不支付。”在2008年7月15日之前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刑2年,缓期一年执行,肇事者至今拒不支付第二次赔偿款,法院也一直未就此案做出结论

交通事故
2009-04-20 22:46: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