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一条我发给别人的短信,内容有爱和喜欢的内容,对方能凭这条短信说服法院认定我为过错方吗?法院认定过错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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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仅凭这个短信无法认定您和别人有染,希望您慎重,否认此事,认为是开玩笑的,所以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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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认可对方主张的事实,否则一条短信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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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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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短信不会成为法院认定过错的依据的,除非对方还有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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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与婚外第三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才算是证据,一条短信说明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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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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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