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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我与丈夫99年开始同居,但因户口问题一直没有领结婚证。09年开始共同做生意,但在那之前我就一个人开始了,所以又积蓄。2000年购买房产,当时产证上是我一个人,2005年1月还清贷款。2005年9月我们领到了结婚证。10月份又购买了一套房产。问题是我的第一套房产因为我们生意的需要在06年做银行抵押时银行变成了共有财产。而且第一套房子的还贷是在我们共同生活期间进行的。现在我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工作上的事情更加不尽心,都是我在操劳,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离婚,是否只能分到一半的财产?

婚姻家庭
2009-04-20 10:08: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的第一套房子,如果06年做银行抵押时你们没有到房屋产权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将原来属于你个人的房产变更成你们夫妻俩人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仍然应该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变更登记,那应该以变更登记后为准。对于第二套房子,因为是婚后财产,按常理当属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们另有约定,该房产只属于你们中的一个人。对于你说的离婚问题,你当然可以分到一半的财产,你还可以主张你丈夫对你进行赔偿(因为丈夫有了外遇,但要有相关证据加以证实)。
  • 只要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第一套房产不会因设定抵押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仍为你的个人财产,但对男方投入的资金你应当偿还。第二套房产属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可分得一半的份额。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此相同。其次,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与婚外异性同居的行为,还可以在提起离婚之诉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1、关于第一套房子,如果产权证上只有你的名字,那么就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如果已经登记为两人共同房产,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你们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如何分割;协商不成,就起诉到法院解决。你准备好有关你付款的证据和男方出轨的证据,就可以在财产分配上争取主动。
  • 如果第一套房子没办变更登记,那么仍属于你个人。第二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分割时你拥有一半份额。 ---苏州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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