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B某在1998年向A某借钱2万,每次找他要钱,他总说还,却一直都没有还,一拖就是十一年了。
请问律师:
1、借条在手上,可是已经十多年了,是否已经过了时效?还有用吗?
2、如果没过时效,B某是应该还本金2万,还是需要加上利息或是其它罚金?
3、如果要算利息,该如何计算。
谢谢,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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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从该期限届满之日起为2年;你 能够举证证明在这2年期间你 向对方主张过权利,那么 这2年的 期限从 你 主张权利之日起 重新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可以随时找对方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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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未约定利息难以向对方主张,建议你带上合同到当地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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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将借条拿给律师审查,法律上的用语可能对你权利是否能得到支持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我们看到借条才能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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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已经过了时效了,建议你找对方换一个借条。
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在法律上是没有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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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20年。如未约定利息,索要利息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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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