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经介绍嫁给男方的,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不和,一年后生一女,男方外出打工,后来我也去了,又怀上第二胎,现在小女儿两周岁半了,男方在外有了外遇,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为了难为他,我把两个女儿都扔给他管,提出条件是:他把二女儿养到十八岁给我,那时候再离。但是他不同意,并且他还准备通过法庭解决,我不知道法庭会怎么判决。
现在家里没有钱,只有房子一座还是男方建的,我主要想问一下,两个女儿还有财产方面会怎么判,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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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协商女儿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若双方没有约定的话,又协商不成,法院对无过错方可以判决多分财产。若你有证据证明男方与其他女的同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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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孩子一人一个抚养。如果对方起诉离婚,你不同意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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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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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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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电话免费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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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一般随女方,如果是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如果对方有外遇,你又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房子要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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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你所提问题我国《婚姻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法律是比较专业问题具体怎样操作建议你电话或当面咨询本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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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