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个朋友因为跟妻子感情不合,有了外遇,即便这样我的朋友还是不想离婚,他主动跟妻子说出了这件事,可以表明我朋友不想离婚的心意,但他的妻子一直不饶过他的丈夫,天天跟他打架,而且还将此事告诉了他们只有14岁的儿子,半夜2点给75岁高龄的婆婆家里打电话,使得瘫痪在床的公公雪上加霜,这让我的朋友不能忍受,所以他想这样的婚姻是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所以要离婚,他的妻子说因为他是过错方所以一分钱也不能分,只有净身出家门,请问法律,对有过错的一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女方还要求支付孩子赡养费是工资的30%,请问女方的要求合理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