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湖南省铁路局的一名普通工人,在修建铁路中意外死亡。事情的大概经过是当事人在施工的过程中被石头砸伤头部而死亡,(但是施工场所是在新疆)。相关部门通知家属到达时人已经躺在殡仪馆了,而且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就给死者整容!死者家有年迈的父亲,妻子及正在读初三的儿子。单位现在给与死者家属的赔偿是12万2千!请问懂法律的热心人士,这个赔偿合理吗?万分感激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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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委托律师向单位主张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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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赔偿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按当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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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三十至四十万左右。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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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在30万以内,可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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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太大,极不合理,保守一点也是40万,计算的标准应根据新疆的规定,计算的项目也比较多主要是工亡补助金和抚恤金,应委托一名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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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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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