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企业2003年5月宣告破产,按照有关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必须办理退休,但因企业之前欠缴保费(没有钱交),一直没有办理退休,拖到今年(08年),如果按照03年退休,我累计到现在至少吃退休金5万元,但这期间只发给基本生活费225元及投保,而其他职工都拿到了补偿金,请问是否能够要求这几年的经济补偿金,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支持呢?

刑事案件
2009-04-18 21:09: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