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与李红结婚已二十多年,有三个子女,子女两个马上学毕业,另一个在读。情况是:周四在外包养二奶,经常在李红面前明目张胆地和那个二奶联系,李红有时忍受不了和周四吵。他就威胁说,既然你诸多不满,那就离婚,但是一分钱也不会给李红,以后也不会管几个子女。李红很痛苦,一方面不甘心跟了周四二十几年,最后什么都没。另一方面,担心几个子女刚毕业出来,还不稳定。还有李红父母年老多病,亦需照顾,担心离婚后,真如周四所说,不分其财产,以后生活会有问题。
周四的财产状况:在深圳拥有一套三居室房产,另在东莞等其它地方亦有几处房产。无正式工作,靠放债为生。
问题:如周四真和李红离婚,财产怎分配?是否真能如周四所说,不予任何财产李红。周四和李红离婚,不分配财产李红,是否触犯法律等。李红应该如何应对?
盼复,谢谢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并适当照顾为家庭做出较多贡献的一方及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
谢谢各位的解答,如有需要我会联系各位的,再次感谢
-
可以依法请求分割共同购买的几处房产价值。另外查到对方有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材料,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并要求对方赔偿
-
如果真的离婚,房产及其他财产都是要平分的,这点是法律规定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