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会计借给公司老总十万块钱说三个月还可是到期并没有还我们没有借条但有银行的打账单现在在法院起诉审理已经过去七个月还没有下判决书我们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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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但实践当中法院往往不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虽然有审限的规定,可实践中往往可以变通,不要太过于注重审限的规定,随便一审批就是一年半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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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还不出判决的话,你们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反映:一审法院审理案件超过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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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