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过世已30多年,母亲健在。母亲和我一起居住。她名下有一套房子,自我儿子出生起就说要给这个唯一的孙子的。5个姐妹当着母亲面均表示没有异议,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麻烦请教一下,我该如何做,我或者我儿子才能合法继承这套房子?
另外,如果我母亲想卖掉这套房子,需要我的姐妹同意吗?
说明:由于母亲没有劳保,近20年来,我的姐妹一直每月给我母亲零用钱,但5人的总数是我给母亲的一半左右,她如有大的开销,也都是由我支付的,如生病住院、装修、买电器、买墓地等,包括当初买房(房改房)的费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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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由母亲签订赠与合同,你兄妹6人在赠与合同上作出确认同意表示。其次所有当事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相关手续,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你儿子即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按你母亲的意思是转到孙子名下,若对细节问题或者有其他顾虑可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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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权自己处理,不需要你们子女同意.既然你母亲自己有权处理,立遗嘱就可以给你继承或赠给你儿子啊.现在也可以直接办理赠与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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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母亲名下房产是否为父母共同财产,若不是,母亲有权立遗嘱将房子指定归你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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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