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男朋友准备在今年结婚,男朋友之前结过一次婚,在04年的时候离婚了,当时他们是在法院办的手续,男朋友就把车子和房子都自愿给前妻了,但是没过多旧他们又和好住在了一起,但是一直没有复婚,就直到08年遇见我,男朋友就搬出来了,然后那个女的就找他闹,要我男朋友给他在8月30之前给他10万,还有在她没结婚之前每个月给他2000等等很多无理的要求,我男朋友怕她一直闹我们,没有办法就答应了,就在律师事物所写了一份两个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双方也签字了,画了手指印,事情过了大概有2个月了。可是我很想不通,明明早就离了婚了,不算夫妻了,为什么还要履行这么多。而且这个女的以前一直没有工作,就男友在外面辛苦的挣钱给他用,到现在来还要给他这么多。还有,如果这个女的一辈子都不结婚,或者是结了不告诉我男友。那我男友不是就要一直给他钱吗? 现在这个女的又说必须在这个月之内给他10万,如果不给她就要上法院去告,她能告赢吗?当初说的明明就是8月30之前,可她现在非要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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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人能如此理解自己的男朋友,算是贤惠难得女人。不过你男朋友给女方达成的那个协议要是认定无效,目前在我国还是不统一的,即有可能认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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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听你说来应该是对方无理,不过最终还是要看看他们之间的协议,建议你男朋友带上协议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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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表述来看,这份协议有很多不合法的条款,可以通过诉讼解除该协议,建议带上协议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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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朋友没有给付金钱的义务,不过该协议不违法则对方可以要求。主要看协议如何约定。可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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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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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协议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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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律师进行具体的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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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