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甲方向我乙方采购30台笔记本电脑,预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当时无签定任一合同与协议.只是甲方交了一万元定后,我方写了张定金条给甲方.当时也没有要求甲方限期提货.付款是甲方几时提货,在甲方提货验货后立刻付款.现在已经过了两个月了.我们要求甲方在限期内提货,如果不限期提货,那就要付清全部货款.付清货款后,可以由甲方定提货日期.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我方.但是现在甲方,既不肯签定协议,也不肯按我方的要求(三天内付清30台电话的全部货款,如果不付清货款,由我方全权处理,定金可退还.)处理,现在我方的资金致使出现积压,现在我方要求甲方交清货款,我方该怎么样去维护我的权益呢?唉,现在我的资金被积压着,我的压力很大.而让甲方确定具体提货时间,甲方又不说.希望律师能帮我个忙.我方现在想要不卖这批货给甲方了,如果不卖给甲方的话,我方要承担什么样的赔偿呢?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