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10月份,我和我老公准备回来帮家里收庄稼,便请了几个好友一起回去,而且又请了一个朋友帮我们开车,邀请的几个好友和开车的都是口头自愿答应去帮忙的,没有任何雇佣关系,可就在回家的高速路上出车祸了, 驾驶员是因为超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也说明是司机的过错! 大家都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我是最严重的,事发的时候大家都找我要钱。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我现在是股骨头粉碎性骨折,我就是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到底有没有过错,因为驾驶员虽然是我们叫的, 但他也是自愿的,没有任何雇佣关系,所以我觉得我应该找驾驶员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