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了购房合同,是房屋直更名,对方有购房合同,且是银行贷款按揭,由于资金有问题,急售房,我替他交清欠银行的了十几万银行货款后,银行放行,到房产中心办理了退房手续,本来说是这样办好后,房产公司可以去房管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后两三天后就可以跟我签购房合同,并帮我办理贷款,上述事项在签合同前卖方说好均由他负责弄好,但现在去房管中心去办相关手续时说政策有变,直更名不好弄,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办,有可能得让原卖房人办好产证后再以二手房交易给我,但这样时间得二个多月且要我交很多税,现在我该怎么办?两个月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会不会被骗,房子和钱都得不到?
问题补充: 今天原房主说已经和开发商去房管局撤销备案了,但还不能立即和开发商签合同,得到建设局公示后才能签合同,我还有没有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