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我妻子2002年5月登记结婚,我在2002年5月登记结婚前有个人存款18万元,结婚后因存款到期我进行了转存,转存日期是2004年1月份,我们在结婚登记时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我们现在要离婚,他的委托律师说因为没有对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这钱就是共同财产,是这回事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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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完全,对方律师是在忽悠您,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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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法无法律依据,即使未经过公证,但依据现有证据足以证明仍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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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律师说的话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无转存证据,否则如何认定你婚后存款来自你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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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理解不对,属于婚前财产,但应当拿出证据证实,比如银行交易时的存单,和记账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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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你的婚前财产,就可以认定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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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