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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闵行区浦江镇,女,2000年结婚后由父母家迁到男方家(同在浦江镇的农村户口),2006年离婚后户口迁回父母家(现已再婚),家里的户口本上人员有 父亲(居民户口) 母亲(农业户口) 儿子:也就是我哥(居民户口)附:哥哥已经结婚,但老婆和女儿户口在女方,没迁过来 女儿:本人(农业户口) 外甥:我女儿(居民户口) 请问我可以申请分户吗? 另外:我可以申请宅基地造房子吗? 原来家里老房子建造是以我,我哥(当时是农村户口)还有我妈的名义申请的,现在我哥因为升学的原因转为居民户口了 我家的老房子我有居住权吗?我和我哥关系不好,当时离婚的时候他和我嫂子不让我在小房装空调,他们现在和我爸妈住在老房子中,我已经再婚在男方家里住着,我想有独立的房子,应该怎么样? 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4-16 1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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