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自80年分田下组后,我组上集体分了五分水田,组员也耕种过,当时的村委会干部跟我组上口头协议租用来养鱼,协议并没有讲到时间的期限,今其不养鱼了,又以其名义租给个体老板,为维护我们组的合法权益,经会议讨论通过我们一致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当时的村干部还健在,他也承认土地是他经手租用的】但,如今的村委会说土地是他们管理的就是他的,并于2002年办理土地使用证,以上问题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否要回本该属于我们的耕地?请求您的帮助,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4-22 15:5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