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
甲糖尿病入院,两小时后其母乙入医院急诊室,症状是抽搐、呕吐,又两小时后甲女丙也入院急诊室,症状与乙相同,乙被急诊科医生诊断为惊吓过度,丙被同一急诊科医生诊断为癫痫病,下午甲出院回家,喝了家中剩的稀饭后,抢救无效死亡。乙在两个月后死亡,丙住院治疗二十天后出院。后警察认定为第三人在稀饭中投毒。甲死亡后,因甲的死亡报警乙、丙晚上被确诊为中毒。给甲乙丙三人看病的是同一个医生。
请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对甲、乙的死亡是否有责任?对丙所花费的医疗费是否应该减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