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的哥哥于2007年10月26日凌晨骑自行车行至重庆江北的某路段被一个无照骑摩托车的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江北区法院2008年7月开庭审理后,对方赔偿我爱人的爸爸精神抚慰金及我爱人的侄女的未成年人抚养费等共计27万元,判决下来后对方只说没有钱,法院也进行了强行执行,但是还是没有拿到这笔钱,接下来我爱人家该怎么办啊,谢谢律师给指点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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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可以收集对方财产情况,而后将该情况反映给法官,要求法官强制执行。
如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向法院要求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的时候在申请回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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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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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中止执行,待发现对方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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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可以收集对方财产情况,而后将该情况反映给法官,要求法官强制执行。
如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向法院要求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的时候在申请回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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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