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前几天的事情,我和老婆打仗了!一时生气服用了过多的降压药。当时心脏承受不了,每分钟跳135下。社区医院的大夫要我去医院,我和我老婆就去了我们这里最大的医院(汉沽医院)。我们七点左右到的医院,医院给我安排的输液。到了晚上12点多才弄完,输液时候我就觉得疼,但是大夫说这是正常现象。说是药物刺激血管,我就没有当事。可事过了几天更疼了,而且还红肿了!我还是去的汉沽医院,大夫要我住院。我说住院可以,但是要知道这个事谁的责任。他们说这个事因为外伤或者事消毒不彻底引起的。我没有外伤,那么感染肯定是因为消毒不彻底了。要怎么样才能确定责人呢,请您帮我下!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