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我2004年育有一女孩,2006年离婚,孩子判给男方,但我家户口上有孩子户口。现我遇一男子,想再婚!他没有婚史,也没有生育过。请问我和他结婚后准生证要怎么办?要罚款吗?罚多少呢?婚期在即,希望您能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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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向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一般先在村里申请即可。
不会罚款。
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再婚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农业人口的再婚夫妻,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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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结婚后不能再生育,因为已经生过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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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证明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是可以获得准生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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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