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莞中信地产的业主,去年12月31日本小区的小学向业主贴出09年秋季招生公告,通知明确指出中信地产的业主子女学费3000元/学期.接到此通知我们业主就都去学校为子女报了名,但是今年三月底孩子们面试完后,学校口头通知家长新学期学费是4000元因为他们今年1月20日已经拿到物价局的涨价1000元的批函. 请问:学校这种暗自涨价行为是否属于乱收费?业主有权要求学校按照招生公告列明的学费标准收费吗?谢谢!
一群可怜的为人父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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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物价局批准,不属于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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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暗自涨价行为是否属于乱收费?首先要看是否有物价局涨价1000元的批函. 如没有就是违法收费行为,可拒绝缴纳。所以您么可要求学校拿出依据来。并到批准部门核实。
如您认可,请点击采纳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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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有物价局涨价的批函,不属于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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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物价局的批函则是正当的收费,你再去物价局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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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