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的转让合同,已经交了定金,一年多了,他就是不来拿货,合同上也没有说明交货期限,他现在是不想要了,要我退他定金,他才解除合同,不然他就一直不拿货,我也不能另行处理,如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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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定金不予退还,该定金属于订约定金。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不来签订合同,则自动终止;如没有约定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对方仍然不来拿货,则自动解除。合理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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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书面通知其提货,并给出具体时间,否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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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合同既然没有约定交货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来提货,给他准备时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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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是形成权,你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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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