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今年63岁,主管中药师职称,在卫生系统从医40多年,退休之后在侄子开的乡村诊所帮忙。2月25日晚约9点,李某某到诊所讲其孙病情,依其所述症状,开了安乃近0.25克、病毒灵一片、小儿氨黄加敏一包0.4克,分两次服。26日下午带小孩来贴了一张丁桂儿贴,果道一片、维生素C一片,分两次服。27日上午开了肌肉注射0.5CC复方氨基比林,0.8CC清开灵,安乃近0.25克、病毒灵分两包,小儿感冒颗粒一包,分两次服。28日上午带到另一乡村诊所打点滴,当天下午县中医院接走,3月1日下午小孩在中医院死亡。现在死者家属到县里闹,要我赔偿,我该怎么办呢,现在能不能鉴定死因,司法鉴定会不会受理?有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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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涉嫌无证行医,作出一定的赔偿是无疑的。行政处罚也不错。但对死亡原因要做进一步的分析。要分析全部的病历和在相关医院的诊疗过程。把责任全部归结于你,也是不客观,不公正的。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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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从业资格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主张对方家属也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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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医师执业证将导致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过了死因鉴定期限,不能鉴定死因了。不过县中医院应该有死因结论。看能否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主张对方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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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