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老婆是2002年结婚,2003年有一个小孩。我们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一起了,小孩有先天性心脏病,到现在还没有动手术,她也在外打工,小孩一直在我家,我的爸和我奶奶照看。她也没有寄过钱和打电问一下孩子。和我的家人相处的也不好,我结婚时房子是前面三间瓦房,现在又从后面盖了四间平房是和我弟一起建的。我全是借的钱盖的。今天我接到家里的离婚传票。!她提出离婚,要我成担小孩的扶养费,分割财产和成担诉讼费!我想请问法院怎么判?她该成担什么责任?财产怎么分法?欠的钱她也要成担一部分吗?请您们告诉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