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上午小明和小白两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在学校里追赶,小明学生被个高年级的女生给撞倒压在他的身上,结果断了胳膊.2009年4月13日,小白的班主任给小白的家长打个电话,小白的家长才知道这件事.小白的家长问:"老师为什么事情都出6天了才给说“.老师是这样小白的家长说:“以为小明的家长找到撞人的女生,可是给她的家长打电话,她的家长一直没有露面,才给小白的家长打电话告诉你的.”小明的家长要上法院告小白.请问这件事情小白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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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断了6天了,家长 才知道?每天孩子不回家? 要求学校帮助 追索一些医疗费, 看看后果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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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撞人的女生和学校都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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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小白和女生共同的行为促成了小明受到伤害的结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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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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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学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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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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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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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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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