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一些房产的问题:
4年前,我原有一套88平米的住所,想卖掉换一套距离单位比较近的。后来找到一家房源,地理位置比我以前的那套要好,但是只有60平米,因为当时房价不高,所以对价差平米差不是很在意。因为对方的房贷没有还清,所以没办过户,但是两方签署了一份换房协议(上面规定了到贷款还完才能过户,在此期间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住房有太大的装修改动,违约就要向对方支付2万元作为赔偿)
但是4年过后,对方在我的一再催促下6万的贷款至今没有还清,给我个人很多问题造成不便。如今房价一再飙升,而且那套88平米的住房正被政府规划到拆迁范围内。所以我已经不想换房了,我想要回自己的那套88平米的住房。房产证在我本人这里,除了一纸换房协议,我们什么换房证明都没有。
请问,我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吗?是否要缴纳违约金2万元?是否还有其他违约的惩罚呢?麻烦律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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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原来的房屋现在仍然属于你所有。
你不执行该合同,需要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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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是你遇到的很麻烦.因为你当时没写清楚具体还款时间啊,所以你现在要换回来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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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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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至于违约责任,可根据实际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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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们之间的换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建议带齐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天津赵红文律师电话1360206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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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