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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结果合伙人在2008年10月独自一个人拿走了全部设备,手机换号,来个人间蒸发,几天前,我在路上碰到了他,他答应晚上解决问题的,还说设备在厂里带我去看,可是,他又换号了,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诈骗?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09-04-15 19:22:0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来证明你们合伙期间有收入和有你的投入,如合伙有收入,你可以分得收入,如不能继续合伙 的,你可以请求退伙,分合伙资产,协商不成的,只有向法院起诉。
  • 你可以起诉
  • 他的行为构不构成诈骗,暂时无法判断。但他的行为违法毫无疑问,你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民事责任。
  • 控告经济诈骗。
  • 他的行为尚不构成诈骗,你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追回你的财物及获得赔偿。
  • 报警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他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建议通过经侦部门处理。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维权。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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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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