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人王载其妻柴约早7:20在镇北街将我父亲撞伤后王逃逸,当时天气属严寒,交警接到报警到达为9点左右,我父亲已经冻得四肢僵硬,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1点左右死亡。
后交警询问柴事故经过时柴说没有出过事,其丈夫前一天就出去打工了。但后来有证人证明看到了王与柴。其后柴也逃逸。
2009年3月王被逮捕,同时柴交待是王肇事,说明了王藏匿地点,后柴也回家。
请问:1、刑庭说因为事故认定书上没有柴的责任所以不能将柴列为被告,请问柴是不是犯罪?是的话那是什么罪?怎么诉讼?2、如果我们对案件有疑问(如嫌疑犯交待是否属实、详尽等)应该向谁提出,如何解决?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