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一个货车司机,专门靠给别人拉货挣钱养家,在4月5日给陈老板拉圆木的时候,车上的圆木掉下来砸到了脑部,导致颅骨骨折,现在还在医院住着,那个陈老板在江油的时候给了2000块钱看病,现在回到德阳那个老板打电话都不接了,家里比较贫穷,现在就靠妹妹挣钱看病。请问律师那个陈老板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能获得赔偿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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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叔叔是被陈老板雇佣给他拉货,则对方应按照一般人身伤害进行进行赔偿,如果是叔叔靠跑运输为生,为不特定的客户运货,收取运费,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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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陈老板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在知道侵权时2年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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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是雇佣还是承揽,如果是雇佣则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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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性质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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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暂时不能确定你叔叔与老板间是否为雇佣关系?若是则可要求陈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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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雇佣关系雇主要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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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