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门面转让给了别人,那人答应营业后就把转让费付清。当时也打了欠条,说明他欠我多少钱,并于几月几日还清。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并且,他的生意早就营业了,可是当我催要欠款的时候,他一再的找理由推拖。最后,他被我逼的没办法了,说,钱可以给我,但是要比当初定的数目少五千块。如果我同意就给,不同意就不给。我说转让费的金额当初是讲好的,我绝不让步,如果不给,我就起诉。我想问一下,这样起诉他,官司一定能胜诉吗?我没有打过官司,但是对方却是经商多年的人。我手里有他亲笔写下的欠条,我觉得应该能胜诉,可是他却也理直气壮的样子,我就有些迷惑,难道他也有胜诉的把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