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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3岁未婚女子在乘公交车时,在还未完全下车时,公交车就开始行驶,后衣服被车门夹住,该女子被车拖出去近30米,拖的过程中臀部被车门撞击,但司机并未及时呼叫120,而是将受害者拖进公交车内送去医院,送去医院的同时司机和乘务员并未有一丝的愧疚感,而是在一旁议论受害者死的了死不了,并为有担心之意,到医院以后并未得到及时的诊治,而是等到家属到了以后交了押金才被送入的病房。由于患者年龄交青,又是未婚女子,主治一生及会诊专家建议保守治疗,后经一月的保守治疗出院,在家近九个月的康复训练后进行伤残鉴定,定为七级伤残。整个住院期间及在家恢复期间司机和乘务员及其单位一次都未曾未问过。另外其母亲身体又不好但未完全失去劳动能力。

交通事故
2008-11-03 14: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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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