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打工者住的房子是租的,最近我刚搬了一个地方,第二天去上班了,当我下班后下午六点半左右接到银行发给我的短信,说我的信用卡密码输错了,即将被吞卡,我知道情况不妙,赶紧给银行打电话挂失,可是人工服务怎么也打不进去,接着一条一条的短信就发过来了,说取现1000元成功,接着取现2000元成功......等我挂失成功后,我所有的信用额度已经被取光了,等我到家一看,我的信用卡和一些值钱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我就打电话报案了。后来经查是在某家银行的ATM机上取的款,后来和警察一块去看监控录像,结果银行工作人员没让我进去,只让警察进去看,大概半个小时以后,警察出来了,说管监控录像的人不在,没看成。结果等第二天管监控的人来了,说监控系统出了问题,以前的数据调不出来了,后来又咨询警察,警察又说了那天没看成录像的原因是:那个给他开录像的人把日期给设错了,结果把做案当天的录像给抹了,在这个案件中,银行方面是不是应该负责任。包括打挂失电话打不进去的那家银行和销毁证据的那家银行,请好心的律师给予指点,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