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夲人是早期离开国有企业人员,在2006年.5月份按国家文件規定办理了11年补交社保和医保1次性2万多元的手续.后就按每月应交的费用继续交费至2008年8月份.到现在夲人大概已交了3万多元.请问如果去社保中心办理退保的话.是否办理.退还给夲人的钱能拿回多少?如果社保中心不办理的话,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其它综合
2008-11-02 19: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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