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我是在本年2月11日进的单位,进单位的时候,单位要求2个月试用期,现在试用期在昨天满的,我昨天口头提出过辞职,厂长没批,我今天去厂里结算工资的时候,经理(和厂长不是同一个人)以生产忙为理由不准我辞职,还要把我今天上午这半天作旷工处理。并要求我若想辞职必须交书面辞职报告,一个月以后才可以批准(或者他另外找到员工,并熟悉单位才可以)。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辞职吗?如果可以我可以拿到全额工资吗?我这半天能算是旷工吗?还有,我应该怎么样去做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