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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去年10月27日早上在江阴皮弄村.我因我别人发生点纠纷就大大出手.对方当时有点吃亏(但是是对方先出手打人的我们没办法只有还手)对方走掉之后又叫8到9个人来报复我们没办法打不过.报警来不及.手机还被他们抢去了.我当时被他们按在地上打.我妹妹一时着急就用油泼到他们其中一个人的脸上了!对方构成二及轻伤,我们当时几个被打成内伤包括我.我妈妈.妹妹.老婆.我妹妹被警方带走了.我拿5000元保释出来了!2009年4月3日对方要我们处理要我们拿60000元补偿对他的损失!我们拿不出来就要告我妹妹以故意伤害罪!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妹妹现在有吓跑了!我们也走了!被烫的人的脸现在好了擦不多!只有耳朵旁有鸡蛋大小的疤,我能不能叫法医二次鉴定?????????????????????!!!!!!!

刑事案件
2009-04-11 09:25: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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