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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有个朋友A 是做生意的 由于在生意上资金紧张 我就给他介绍了一个朋友B A在B处由我担保 以每年两万的利息借了十万元 当时在借款合同上写了我作为担保人 (我在这里没有接受A或B的任何好处)借款期间为一年(有具体时间)一年之后B觉得A有一定的信誉 就再没有通过我的情况下又续了合同 是打印出来的 一式两份 所以上面打印的担保人还是我 可是在新的合同上没有我的签名 甚至我是事后才知道的 请问如果将来他们双方发生经济纠纷 我还负责任吗 谢谢

证券投资
2009-04-12 11:44: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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