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哥哥..因2006.年.进行盗窃.被抓,抓后从派出所逃跑.直到今年,4.月5.日,在次被抓.现以送入看守所.我问派出所.盗窃的是什么.派出所不愿告诉我.我哥哥..出生于.89.1.17.年.请问.那时他进行盗窃,是未满十八.现在要承受多重的刑事责任.??.我想取保.请律师告诉我,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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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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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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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盗窃的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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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很困难的,建议你请律师介入,只能从年龄上和案情上把握.需帮助,请与本专业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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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并处罚金了。
不要申请取保了,你提出了也不会批准的。逃跑过一次,绝对不会批准的。
另外,赶紧聘请律师会见你老兄了,然后在检察院、法院阶段分别提供辩护意见,与法院协商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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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