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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2月12日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因不服,我决定上诉,并于2月17日缴纳诉讼费后,将上诉状送到一审法院,40多天过去了,我去二审法院查找,可没有发现我的上诉状,我前天回到原一审法院询问,得知我的上诉状及所有材料,还没有递交,我问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没有递交,回答说,审判员一直没有签字,并说现在已经签完了,本周内可以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长时间也不过25天,可一审法院竟然拖了这么久,他们是否违法?如何追究呢?对此责任人,是否应该处理?

医疗纠纷
2009-04-11 0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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